福建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日前發布《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留閩來閩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提出求職免費住宿、人才儲備生活補助、扶持創新創業等12條利好措施,吸引高校畢業生留閩來閩就業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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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確,鼓勵各地通過建設青年人才之家等多種方式,為有意愿來閩就業創業的外地生源高校畢業生提供一定時長的免費住宿以及就業咨詢、創業指導、人才交流等綜合服務,為其留閩來閩就業創業創造條件。鼓勵各地對在本地就業創業并落戶的外地生源本科畢業生、技工院校(預備)技師班畢業生,給予人才儲備生活補貼。落實創業培訓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等創業扶持政策,支持各地每年遴選一批優秀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給予資助,幫助對接社會資本跟進股權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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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拓寬就業渠道,通知要求,盤活事業單位存量編制,進一步做好原中央蘇區縣、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吸納更多高校畢業生在基層鍛煉成才。深化落實基層法官檢察官助理規范便捷招錄機制,國有企業招聘新增崗位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含基層服務項目期滿畢業生)。實施城鄉基層就業崗位募集發布計劃,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空缺崗位要優先招用高校畢業生,或拿出一定數量崗位專門招用高校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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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支持創業帶動就業。開展領創高校畢業生培育,全省每年遴選20名左右創辦企業正常經營一年及以上,吸納一定數量畢業生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納入“領創高校畢業生培育計劃”給予重點培育支持,打造一批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人才。發揮眾創空間等各類創業載體“蓄水池”作用,開展“試創業”體驗,扶持更多高校畢業生創業帶動就業。支持各地建設線上線下“零工市場”,落實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扶持更多高校畢業生通過靈活方式就業。